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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PTT文章--Born to run簡介與第一次略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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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2010-03-15, 22:27

Born to Run 是一個真實故事。

2009年出版後,連續三、四十週佔據紐約時報排行榜,對於運動類書籍來說實在很少見。
除排名之外,這本書的確也是我最近一兩年來覺得最好看的一本書。在網路上購入讀了幾
章之後,我就開始擔心把它看完怎麼辦,是如此的令人欲罷不能。

二月下旬至東京參加個人第三次東京馬拉松,日文版於二月二十五出版,見到也趕緊買下
手。小時後不用功所會語言不多,英語和日語是唯二的外國語,英語版看完後計劃再拼湊
著讀一次日文版。可惜不懂得西班牙語,依故事的背景,猜想懂得西班牙語的人讀西文版
應該會蠻有趣的。

中文版據說2010年四月會上市,不知道翻譯品質如何。以台灣的市場,以讀者的角度,很
難期待這本書會由懂得超長程耐力運動與英語程度均足夠的人來翻譯;不要說超馬,在台
灣光要找一位有全程馬拉松經驗的翻譯來做這件事,就有多困難。


翻譯並不是直譯,而是另一種寫作,否則每個國中生查查字典都做得到,大學也不用設翻
譯研究所了。(個人心中有些懷疑中文版也許是共軍那邊先翻了,再轉譯為繁體版,以
Lance Armstrong為傳記的It’s not About The Bike的繁體中文就是這樣出版的,其品
質就不用說了。出版社在商言商,這麼做很省錢,但品質很難保證,如果這本經典之作也
是如此出版的話,只怕是糟蹋了。中文譯名會是【天生就會跑】,個人感覺有點搞笑。)

以下是第一次略讀過的簡介與感想,包含很多內容,想看這本書的人請直接閱讀,最好是
英文原版,不需理會下文我絮絮不休的自言自語。

1. 故事的引子:

作者是一位自由作家,為紐約時報、跑者世界、Men’s Health雜誌都寫過文章。作者本
身身材高大,193公分,104公斤,跑步很容易受傷,每一位醫學權威都不准他跑步:【人
不是設計來跑步的,尤其是你這種身材!】

2003年,當作者為了明星的小緋聞被紐約時報雜誌派遣出差至美墨邊境,注意到墨西哥邊
境一族名為 Tarahumara原住民的小記事,這一族人沒有現代社會的貪污、肥胖、藥物中
毒、毒品氾濫、家庭暴力、兒童虐待、心臟病高血壓等社會、醫學問題,當然更沒有二氧
化碳排出的環境議題。更有趣的是這一族人55歲的人可以跑得比十幾歲的快,八十歲的老
先生隨時可以翻爬一個馬拉松距離的山路。

族裡面的祭典,村對村對抗,就是喝酒到天亮,然後開始賽跑,這個賽跑不是跑2英里,
也不是跑2小時,而是跑2個整天 ! 而這族人所生存的環境,可不是加州平原或非洲大草
原,而是高峰連綿,稱之為銅峽谷的險惡地形。

接下來作者對於 Tarahumara一族產生強烈的好奇與興趣,他們的生活哲學,飲食方式,
超人體能,都是人類史上的大謎團。而他們所生存的銅峽谷,不是想進去就可以進入的,
除了地型嚴峻,美墨邊境的毒梟橫行外,Tarahumara 族人也是很害羞的種族,他們不想
讓你看到時,你就算經過他們村子,你也不知道你正處於他們之間,他們就是如此神祕。

在邊境之間,傳說有一個白人,來無影去無蹤,只穿著涼鞋,每每出現在有人煙與外界有
接觸的村落,補給完之後沒多久,又風塵僕僕地消失在群山峻嶺之間。白人沒有名字,被
稱做 Caballo Blanco(卡拜優,布蘭科),意思為白馬。

白馬兄據說是少數唯一與 Tarahumara 族人有接觸的白人,也通英文。要尋找幽靈,就要
先尋找幽靈獵人,故事就這麼開始了。


2. 演化學

這本書討論到很多跑者心理層面的敘事,這方面見仁見智,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這裡不
贅述,而每位讀者也會有自己的感想。

我自己以前是學生物的,很喜歡書裡古生物學、演化學、人類學推論的那一大章(第28章)
,以下是章節簡要與我個人的感想:

20年前猶他大學一位大學部學生在地下室解剖兔子,他發現了兔子在生理上有一個很奇妙
的構造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這個長得像雞翅膀型狀的構造在橫膈膜上,他百思不解有什
麼功能。

相較於其他生物,比如說獵豹,解頗學上的特徵大致相似,這些生物在奔馳的時候,都是
以後腳交前腳的方式向前躍動,四腳收縮的時候壓迫橫膈肺臟排氣,四腳張開向前跳躍的
時候,胸腔也擴大進氣。
最後他演繹到一個結論:兔子在極速時可以跑到每小時45英里,狐狸、鬣狗等動物極速為
40英里,在這種極速之下這些動物都無法維持太久,但在這半英里之間,由於兔子有這樣
的生理結構,使得它進氧量比較大,運送氧氣效率較好,極速多了一點點,半英里之內它
多了45秒逃命,在這45秒之內只要找到洞鑽進去,它就贏了,可以活下去。

這個推論是合理的,如果跑得比這些獵食者慢,那麼兔子會絕種,這些獵食者也會因為食
物都吃完了而絕種,因為這個特殊奇怪的生理構造,維持了食物鏈的平衡。

演化上來說,200萬年前人類就站起來了,我們小時候都學過,人類之所以為萬物之靈,
就使我們多了雙手與靈活的大腦,所有現存的哺乳類動物,只有我們站起來空出雙手,我
們說雙手是用來製造工具。

但依照考古學的發現,人類開始製造弓箭是兩萬年前的事、槍尖是20萬年前的事情,那前
面一百八十萬年演化上我們空出雙手幹嘛 ?

於是這位學生(後來成為博士)推論,所有的動物在衝刺時,一個前腳交後腳的跳躍循環只
能呼吸一次,但是我們人類通常是兩次,那麼,演化上我們人類站起來,難道是為了進氣
,難道是為了呼吸? 難道是為了跑得更快?

這天外奇想馬上被否定,以我們人跑的速度,一下子就給獅子吃掉了;也跑不贏鹿,跑不
贏馬。四輪驅動一定比二輪快,四隻腳定比兩隻腳快,站起來的空氣阻力大,人類怎麼可
能是跑得快的動物 ?

人類不是跑的動物。

在另外一個解剖學的分析上,科學家將馬、狗這些被認為是【會跑的動物】分為一組,豬
、猿這類被認為是【不擅長跑的動物】分為一組來研究。狗、馬都有懸頸韌帶,豬沒有,
所以豬跑起來頭會搖搖晃晃不穩定,狗與馬都有阿奇里斯腱,用以承受跑步落地時的衝擊


種種分析結果,意外顯示,人的解剖構造竟然和【會跑的動物】是同一組的,真是與我們
所假設的大相矛盾 !

我們沒有獅子老虎威猛迅捷,沒有大猩猩可以舉起SVU車的力量,跑得沒有馬快,那麼在
一百多萬年前,人類還沒有製造出工具,我們到底有什麼優勢,最後可以成為地球的主宰
呢 ?

我們曾經以為尼安德塔人是我們的祖先,但後來證明他們並不是,他們是演化上的分支,
是另外一個物種,現在或稱為亞人種。尼安德塔人比我們人類高大,強壯,大腦容量很大
,比我們人類早製造出工具,狩獵的方式非常強悍,就是圍捕豺狼虎豹這樣地英勇帥氣。
但比我們人類高大強壯的尼安德塔人最後絕種了,冰河時期結束之後,樹林茂密起來,獵
物們躲進樹林,狩獵難度變高,尼安德塔人逐漸式微。

那我們還不會畜牧、還不會製造工具的人類祖先到底是用哪種【簡單】的方式,得到充足
的營養,將種族發揚光大的?

科學家開始去想,所謂厲害的跑者有兩種,一種是衝刺型跑者,一種是馬拉松跑者,難道
我們跑不快,但是我們人類卻是天生下來的馬拉松跑者嗎?

不可能,我們怎麼跑得贏過馬呢?

事實上,在北美有一個比賽稱為【Man against Horse Race】人對抗馬的賽跑,距離為50
英里,1999年起,人連續贏了馬8年 !

科學家再去做研究,鹿在跑步的時候,速率為每秒4公尺,好一點的慢跑者大約也是這個
速度,但鹿一旦要加速,會消耗很大的能量,而人還在慢跑速度範圍內。人對上馬的比賽
裡,馬的初速為每秒7.7公尺,但只能維持10分鐘,之後就慢到每秒5.8公尺,而好的馬拉
松選手,每秒可以維持6公尺的速率,維持很久。

而你根本就不用跑很快,你只要把動物放在視線內,慢慢跑過去,慢慢持久慢慢逼即可,
難道一、兩百萬年前,人類祖先就是這樣把動物追到死嗎 ?

科學家於是發了奇想,你要把一頭鹿跑死,要跑多久 ?


我是一個養狗的人,所有的養狗教材都會告訴你,別讓你的狗中暑。在夏天,我絕不會在
太陽底下帶我的狗去運動,用不了20分鐘,我那隻再怎麼擅跑的邊境牧羊犬會被我跑死!
因為他汗腺不發達,沒有像我有發達的皮膚可以排熱。以耐力來說,我的狗可以跑15公里
沒問題,但是我平時不敢讓他超過12公里,只怕他會累死或熱死;而我練習馬拉松的時候
,每個禮拜都有一個大於30公里的長跑。

如果我活在一百多萬年前,不用做文明世界的工作,為了生存就只是要覓食,每天慢跑十
幾公里就可以抓到肉,簡直就是生物界的必殺兵器!

而你告訴我,世界上還有哪一動物,會把跑一個26英里的馬拉松當休閒運動?

如何跑死一隻瞪羚,書裡面有詳述。

我個人非常支持【跑死瞪羚說】,我們以為英勇強壯的尼安德塔人是我們的祖先,但其實
我們的祖先是瘦小的跑步人類


3. 赤腳跑步裡論

如果你可以提出一個訴求,比如說你發明了網路,讓大家不得不依賴它,你又製造了
Explorer,滿足使用者需求獨占市場,那你可以想像你的財富了。

1980年代,鞋界起了大革命,因為Nike 這個廠牌大大地發展起來,就是根據上面的邏輯
。HBO 經常重播Steve Pre. 的故事,裡頭有敘述他的教練當初怎麼製造NIKE跑鞋,他是
用太太的烤鬆餅機烤出那厚厚的鞋底,告訴大家厚鞋底可以保護腳,當然鞋子也大賣。

之後各大廠家無不用盡心力在開發新的材料工學上,亞瑟士一年花在研究GEL的錢,是二
戰時期美軍花在研究原子彈曼哈頓計劃的三倍。

然後結果呢,我們來看一些有趣的事實數據分析。

事實一: 根據瑞士伯恩大學針對4,358名跑者不具名問卷調查結果,發現穿貴跑鞋的跑者
受傷機率是穿便宜跑鞋者123%倍! (大約是95美金對上40美金)

事實二: 1988年奧勒岡大學生物力學博士的研究,與蒙特婁麥基爾大學的研究都顯示:越
薄的鞋子,對於腳的衝擊力越小。後者使用赤腳、極薄的鞋子、與耐吉Pegasus厚鞋系列
作衝擊測試,沒想到是赤腳最輕。

事實三:連冠軍Alan Webb都說,人類是設計來赤腳跑的。這位一英哩的美國冠軍,他原本
是扁平足且跑步姿勢很難看。教練覺得他有天分,於是讓他赤腳練習看看,本來是12號的
扁平足,後來漸漸轉化成9-10號的尺寸,足弓也出現了。

綜上所述,兩百萬年來,人類都沒穿鞋子,鞋子的發明總也要到最近幾千年吧!而我們的
DNA幾乎沒有改變過,人類的腳踝足弓有26個骨頭、33個可動關節,12條橡膠似的肌腱,
以及18條肌肉,從建築的角度來看,簡直是完美的作品!

我們都知道,拱門的構造之強,從上面再怎麼施力都不會破壞,只會更強韌,抬起腳來看
看,你的足弓正是如此。

但現代人生下來就穿鞋子了,腳踝腳底失去了觸地探索的功能,用進廢退,這麼複雜精密
的結構六個禮拜不用,肌肉馬上萎縮百分之四十。你的腳依照DNA是設計來用,來踩,來
跑的,不是設計來用鞋子包起來的。如果你不跑,你就否認了你的DNA。

我個人也很喜歡這個論點。肯亞的選手為什麼這麼強,他們大部分在十七歲之前,都沒穿
過鞋子,所以他們跑步的姿勢都很正確。當他們學習過正確的跑步姿勢之後再來穿鞋子,
取到穿鞋的優點,而不會因為過度不當的包覆而受傷。

而大部分現代人都先穿鞋子再學跑步,甚至一堆跑步書教你腳腫著地,根本就是教你如何
去受傷。依照人體工學構造,正確的著地會從腳掌的外側,像探測器一樣探測地表面硬度
,再轉到前腳掌施力前進,沒錯這就是內翻,我現在要講的是:內翻是正常的現象,正常
的人體工學,一點都不需要矯正!

腳在赤腳時,會因為不知道觸地是什麼狀態,所以會本能地探測觸地,所以衝擊力最小,
當你穿上Pegasus那種大橡膠,會毫無猶豫大腳踩下去,不管姿勢對不對,合不合生理構
造,久而久之就受傷了。

在讀這本書之前,我每個禮拜會跟我的狗在草地上赤腳跑步幾次,我很享受這樣的小跑步
,即使距離不多,但感覺很自由。練長跑就沒有這樣的感覺,一方面現代社會沒有多少地
方可以讓你赤腳跑,一方面我的腳皮也沒有厚到可以承受柏油路這種近幾十年才出現在地
球史的道面。

但總而言之,赤腳跑對我來說是正面的,可以學習到天生的跑步姿態,腳也可以透透氣,
最重要是感覺很爽。

讀完這本書之後我會更重視、享受我每週與小狗兩三次的草地小跑步。

大廠商不願意承認選手們赤腳跑成績比較好,也不願意承認穿高貴跑鞋會使人類受傷的理
論,就像我如果發明了替代石油的能源,產油國馬上會暗殺我一樣,他們不會願意失去賺
錢的來源。

不過他們發展出了NIKE FREE系列,也表示默認這麼理論了,記得 Nike Free 的口號是什
麼嗎?

【Run Barefoot!】赤腳跑 !


4. 心理層面與後續

這本書出了之後很轟動,如前所述,關於心理層面的東西每位跑者讀了會有自己的體會。
而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不適合跑步的大隻佬,但我現在會想在人生中跑跑看富士五湖,或
是北海道100公里,想知道那是什麼世界。這幾期 Runner’s World對於本書所引起的效
應還是有後續報導,比如說前兩期關於赤腳跑步的專文,與這一期專訪追蹤大冠軍Scott
Jurek人生起伏的文章都值得一讀。(看完本書的人可能不知道一年後,他再去了一次墨西
哥與Arnulfo對決,而且贏了。)

至於赤腳跑會不會持續發燒下去,抑或是因媒體炒作而熱一陣子而已呢?時間會告訴你的
,提倡赤腳跑理論沒有廠商會賺錢,如果他繼續紅燒下去的話,表示這裡論是對的。

另外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地方是Caballo幫大家取的精神象徵,他自己是白馬,作者是Oso
,Scott是鹿,Jenn是魔女,赤腳泰德是猴子等等。我問我老婆,妳覺得第一眼看到我,
精神象徵應該是什麼動物呢?

我本來期待她講個英勇一點像獅子之類的,她卻說你長得像魚。唉,祖先不是尼安德塔人
也就算了,至少也講個陸地上的吧!

當然本書最帥的角色,還是Caballo Blanco了,以火影來比喻,相當於旗木卡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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